在事者,当置身利害之外;建言者,当设身利害之中。
解释:当事人应置身于利害之外,提出倡议的人则应设身于利害之中,才能知道利害得失。
法华经读诵注音版
妙法莲华经原文讲解
法华经全文及译文
法华经原文与白话对照版
版权所有:法华经原文网